衡阳市雁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


地址:市石鼓区明翰路13号
总经理:刘晓明
电话:0734-8197540
网址:www.yzfdc.com
成立时间:1992年
 

总经理:刘晓明

    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 , 注册资金八百万 ,资质三级。
  十年磨一剑,兼纳并蓄的雁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从1992年成立至今,已发展成为
集房地产开发、统征统建、城市基础设施于一体,下辖城市建设工程公司、第一分公司、第二分公司的二级房地产综合开发

市委书记徐明华视察双桥南堤工程

企业。公司迄今已开发房屋20万平方米,拆迁面积4万余平方米,工程优良率为24%,合格率100%,正在建设中的集堤、路、街为一体的双桥南堤工程,使公司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,曾多次被评为“湖南省房地产百强开发企业”、“衡阳市重点工程先进单位”、“衡阳市房地产十大明星企业”、“城市建设先进单位”、“房地产拆迁安置先进单位”。公司自举旗以来,在刘晓明总经理等公司领导的带领下,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经营理念,“团结进取、负重拼搏”的创业精神,“求真务实”的工作态度,致力于为雁城人民营造一个又一个舒适、温馨的理想家园。

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消费者销售"放心房"承诺书

为促进住房消费,拉动我省的经济增长,适应住房商品化、社会化的新形势,提高住房质量,规范销售行为,增加消费者的购房信心,树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品牌形象,在此我们向消费者庄严承诺:
一、保证销售合法无异议的住房。因产权争议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.退款退息,并按已付房价款的5%$偿;
二、保证提供齐全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;
三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。因开发企业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房的,按日支付已付房价款的l%作为赔偿或退款退息;
四、保证提供工程质量合格的住宅。住房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,退款退息,并按已付房价款的5%予以相偿;
五、保证住房不渗不漏。保修期内,由于开发原因导致房屋出现渗漏的,保证按国家建筑质量规定的要求及时修复,赔偿直接损失;
六、保证住房面积不"缺斤少两"。如出现此类情况,严格按照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给予赔偿;
七、保证广告宣传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合法。经有关部门认定属虚假广告的,退款退息或按已付房价款的5%赔偿;
八、保证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,并严格按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的内容兑现有关承诺;
九、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,不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低毁、损害其他开发商的利益。
我们将严格遵守承诺内容,接受社会监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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